大同市民放鞭炮
  慶祝書記落馬被拘
  1日,網上曝出一份含有大同市公安局蓋章的行政拘留處罰決定書。這份決定書顯示,53歲的趙某某等人在獲悉大同原市委書記豐立祥涉嫌嚴重違紀被紀委調查後,在大同市委門口一度打橫幅放鞭炮。2日,記者從大同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處證實,趙某某確實曾因上述行為被拘留。
  11月1日,網友@雲子的小窩呀發出了這份處罰決定書,落款日期為10月16日。處罰決定書顯示,53歲的趙某某戶籍所在地為當地某派出所,無工作單位和違法經歷。處罰決定書稱,“10月15日16時許,盧某某伙同趙某某、周某某等人獲悉大同市市委書記豐立祥被紀檢委調查後,聲稱要感謝黨的英明決策……(他們)在大同市委門口以打橫幅、唱國歌、燃放煙花爆竹等方式嚴重影響社會秩序”。決定書稱,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6條規定,給予趙某某行政拘留15日。記者註意到,趙某某在簽字按手印後,在附議一欄寫著“以上事實(與)我說的不符”。
  對此,大同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宋世義2日告訴記者,其聽說此前有人在市委門口鬧事,但具體處罰由公安局在執行。市公安局宣傳科相關負責人亦證實確有此事,但不便對處罰作出評價。另據大同市中院一名知情人透露,“此人剛被放了,不然怎麼可能抖出來。”南都  (原標題:大同市民放鞭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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